陕老体发〔2017〕11号
关于印发陕西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工作制度的通知
省老体协各部室:
陕西省老年人体育协会第七届委员会工作制度已经第二次主席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2017年5月2日
陕西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人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陕西省老年人体育协会(以下简称老体协)自身建设,现就协会人事管理工作,制定以下制度。
1、老体协聘用人员的管理,是指对返聘和新聘人员的考察、选用、任职、考核、奖惩、工资津贴及进出等环节的管理;
2、老体协返聘和招聘人员及管理服务部临聘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和用人条件,由部门推荐、分管副主席审核、报主席办公会审定;
3、返聘拟任部门负责人职务的人员,由分管副主席提名、常务副主席审核、报主席办公会审定;
4、新聘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期满合格者签订正式合同。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不适合者,可解除聘用;
5、新聘人员,使用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6、对新聘人员,实行基本工资加补贴,根据工作表现逐年晋升,标准由老体协参照国家相关规定确定。对返聘工作人员实行交通补贴,标准参照省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7、协会工作人员日常管理、考勤考核、工作安排由各部门负责;
8、对协会返聘人员,年龄达到70岁,或连任两届,并对老年体育事业做出贡献的,经省老体协主席办公会研究,授予相应荣誉称号;
9、省体育局在省老体协的兼职人员,以及为老体中心服务的体育馆职工和相关的聘用人员,仍按省体育局人事管理制度执行。
陕西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文件处理、会议组织规定
为规范陕西省老年人体育协会(以下简称老体协)办文办会工作,提高文件处理及办会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文件处理
(一)以省老体协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根据各部室职责,先由部室起草、部室分管副主席审核,主席签发;
(二)对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省直机关、各地市及行业老体协来文,由办公室统一签收,提出拟办意见,报分管副主席批示后办理;
(三)省老体协文件,由办公室统一编号、印发并归档。参加外地会议文件,由参会人员送分管副主席批示处理。重要文件、领导讲话等交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存档。一般业务类资料,各部室自行保存。
二、会议组织规定
(一)内部会议
1、主席办公会
由主席主持,一般每周五上午召开,参会人员为副主席及秘书长,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研究决定有关事项;
2、主席办公扩大会
由主席主持,一般每半月(周二)召开,参会人员为副主席、秘书长及各部室负责人,各部室主要负责人汇报工作,讨论研究有关事项;
3、全体人员会(与党支部活动日结合)
由主席主持,一般每月(周二)召开。由党支部书记组织学习讨论,或外出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等;
以上会议由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重要会议
1、十二部门联席会
一般年初召开,汇报老体工作,研究协调有关事项。办公室牵头负责,有关部室协助;
2、半年工作座谈会
一般在七月份召开,各市区老体协主要负责人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汇报各市区和有关方面业务工作,讨论研究有关事项。由办公室负责,有关部门协助;
3、重阳节联谊会
一般在重阳节召开,邀请省级、厅级老干部参加,汇报老体工作,展示健身节目等。办公室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协助;
4、常委会
一般年底召开,各市区老体协主席、秘书长参加,汇报一年工作和下一年工作设想。办公室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协助;
5、全省老体健身大会
一般四年举办一次。各市区及有关方面组织老年体育代表队参加全省老年人健身大会。业务部牵头负责,有关部室协助。
(三)其他业务类会议
对各部室以老体协名义召开的业务类会议、培训及各项赛事活动,一般应列入年度计划。未列入计划的,须事先提交主席办公会审定,并由该部室负责起草相关领导的讲话,发送会议通知,负责会务安排及对外宣传等有关事项。
以上会议,按照分工,均需做好会议记录和相关资料的存档,并按照会议要求,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陕西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财务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陕西省老年人体育协会(以下简称老体协)的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省老体协第七届委员会财务管理办法。
一、财务管理原则:
在省体育局和相关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老体协按照国家规定用途管理使用老体协的业务活动经费和行政事业经费,以保证资金使用合理,发挥应有效益,促进老体事业健康发展。
二、经费管理办法:
老体协的经费实行财务预算和决算管理制度。由老体协设立专用账户,聘请专业财会人员,负责独立核算管理。每年年底,由老体协将本年度经费执行情况及下一年度经费预算计划报省体育局审核,由省体育局列入预算,报省财政厅批准,资金拨付省体育局后,老体协与省体育局签订购买服务协议书,并按照服务内容使用资金,自觉接受省体育局监督检查。
三、经费来源:
(一)体彩公益金支持老体健身活动经费和省财政支持老体事业发展行政经费;
(二)老体协向省体育局申报的专项活动经费;
(三)老体协向体育局申报的专门用于支持基层老体事业的活动经费;
(四)老体协向省或国家其他行政部门申请的各类补助经费;
(五)老体协争取的其他合法资金。
四、经费支出范围:
(一)老年人体育健身日常活动、组织和参加老年人重要赛事和活动的费用;
(二)老体骨干的学习、培训、支持基层老体事业发展的费用;
(三)老体文化建设及宣传,老年体育专刊、金秋杂志、省市县三级老年体育网站建设和维护的费用;
(四)老体协召开的各类会议费用;
(五)老体协工作人员外出参会、学习考察、工作交流的交通费、差旅费;
(六)老体协办公用品购置、电话宽带通讯、公用车辆使用、聘用人员工资、公务接待、办公场所日常维护等费用;
(七)按规定应该支出的其他费用。
五、经费支出的审批及程序:
各类财务支出均应取得合法票据,报销标准按规定执行。报销程序为:经办人粘贴票据→部室负责人签字→分管副主席审查→办公室主任审核→报常务副主席审签→主席审批→财务核销。
在预算内,使用1万元以下事项及日常经费开支,由部室负责人签字→分管副主席审查→办公室主任审核→常务副主席审批;使用1万元以上的事项报经主席审批。
重大事项经费和预算外支出,须经主席办公会审定通过。
省老体活动中心财务管理办法,由管理服务部另行制定。
陕西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印章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老年人体育协会(以下简称老体协)印章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制订本制度。
1、印章是单位的象征,需妥善保管和监印。省老体协单位印章和法人印章统一由办公室保管和监印。
2、建立用印登记和审批制度。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印章和负责逐件登记,用印地点原则上在办公室。
3、凡以老体协名义上报或下发文件,均按公文处理办法,经老体协主席审签后,方可用印。
4、凡以老体协名义签订各种协议、出具公函、证明、介绍信等,由秘书长或常务副主席审批后,方可用印。
5、任何人不得开具空白介绍信或在空白纸上盖章,更不能违反规定携带印章外出。
6、坚持原则,严格印章管理。如违反规定,给老体协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要依法、依纪、依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陕西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日常考勤制度
协会工作人员应具有奉献精神,自觉守纪,积极工作,有所作为。为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老体协形象,特制订以下考勤制度。
一、各部室负责日常考勤、考核工作。
二、每月根据考勤结果发放当月工资,并作为个人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内容。
三、工作人员应在规定作息时间内上下班,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者,予以批评教育。
四、工作人员请假一天内由部室负责人同意,两天以上报主管副主席同意,三天以上报常务副主席批准。副主席及秘书长请假由主席批准。
陕西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车辆管理制度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2011】6号)精神,本着厉行节约和加强管理的要求,现将车辆管理制度规定如下:
一、规范公车管理,所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使用,确保公务用车。
二、严格车辆费用管理,实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和单车年度核算办法。
三、实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和节假日封存。
陕西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为规范省老体协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领取和使用,确保办公所需,倡导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特制订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一、所需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发放,统一由办公室负责。
二、严格采购审批制度。大宗、批量、较贵重物品的采购,由办公室请示常务副主席审查后报主席同意。
三、办公室指定专人采购,专人验收,经手人须在发票上签字,按规定程序审签后,交财务人员核销。
四、定期进行办公用品盘点,确保账物相符。随时掌握办公用品的数量和需要,保障工作所需。
五、办公用品领取人须在《办公用品领取登记本》上注明日期、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并签字。领取非库存、专门采购的办公用品时,领取人须在购物发票上签字。
六、办公用品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恪尽职守,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控制办公用品的领取数量和次数。对于消耗品,可根据工作需要和节俭办事原则设定领取基准。
七、办公用品应为办公所用,不得据为己有,挪作私用,不得用办公设备干私活,谋私利。
八、精心使用办公设备,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及时关闭电源。定期维护保养,最大限度的延长办公设备、用品使用寿命。